廉政窗(第四期)
目录:
1、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三公”经费列支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2、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3、确保政治上过硬—论深入开展好“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
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
“三公”经费列支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市国有企业各监事会、市属有关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规定精神,按照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工作安排,拟对派出监事会(监事)的市属国有企业“三公”经费列支情况展开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企业范围
市属派出监事会(监事)的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
二、监督检查的时间、内容、方式
(一)检查时间:从2018年4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1.严控“三观”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超出预算,是否达到下降指标要求,是否建立和履行内部审批制度。
(1)公务接待方面:
①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公函接待;
②是否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③是否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④是否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
⑤是否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
⑦是否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是否把招待费用转移到下属企业报销;
⑧是否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方面:
①是否违规购车;
②是否违规装修公务用车;
③是否执行定点维修、加油卡等制度;
④是否存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⑤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3)公款出差、考察、培训、出国(境)等方面:
①公款出差、考察、培训、出国(境)审批程序是否到位;
②是否以招商、考察为名进行公款旅游;
③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差旅费用,是否以各种名义挥霍浪费公款;
④是否存在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以及向下属机构摊派等行为。
2.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各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及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各企业“三公”经费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内部公布,公开是否真实详细。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①公务接待中是否超标准、超陪餐人数,是否用公款相互宴请、同城接待、大吃大喝等问题;
②国内出差及因公出国(境)是否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借公务出差、学习培训、学术交流之际公款旅游等问题;
③公车管理中是否超标准匹配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长期借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
④办公用房中是否违规建设、购置、租赁楼堂馆所,是否超标准装修或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准等问题。
⑤是否设立“小金库”,是否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等问题;
⑥是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是否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4月15日—5月31日)。各企业党组织对照通知要求,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列支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将自查报告于5月31日前报所属各监事会。
2.监督检查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各监事会根据通知要求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调取查看票据凭证、走访、谈话等形式,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3.整改落实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各监事会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企业下发监事会提醒函或监督检查建议书,要求限时整改。各企业党组织也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提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各监事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深入企业开展好监督检查,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列支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和采取防范措施。各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权落到实处。
(二)突出编报重点,提高编报质量
各监事会要在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以及相关资料,综合分析,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报告。《报告》要侧重反映企业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有效措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以及对问题的由来和根源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解决的建议、意见,并经有关会议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抓好整改工作,确保监督成果有效运用
市属各相关企业要严肃认真对待在专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逐级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各监事会。同时,各监事会要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到位。
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加大。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湖南省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调研员全金文在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2015年11月、2016年4月和9月,全金文利用挂职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衡阳市对花垣县的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3次帮助该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伍文祥之子伍健经营的公司获取扶持资金共计75万元。作为回报,2016年2月,伍文祥帮助全金文的表弟黄衡生通过围标获得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器械的项目合同,黄衡生从中获利36万余元,全金文对此知情,但未予反对。2016年下半年,全金文先后两次向麻栗场镇党委书记石莹、镇纪委书记黄勇引荐其同乡王成于,帮助王成于承接工程项目。石莹、黄勇违规决定将60万元援建项目承包给王成于,且多支付工程款5.59万元。此外,全金文挂职期间还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购买汽车装饰用品、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费用共计6.18万元,在花垣县妇幼保健院扶贫援建资金中报销。2018年3月,全金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有关违纪资金已被追缴。2017年10月,石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青海省玛多县黄河乡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侯长军侵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民政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侯长军在包村帮扶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民政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共52.0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0月,侯长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黑龙江省依安县富饶乡兴信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庆江侵占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底,李庆江在受乡政府委托发放兴信村四屯村民的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谎称资金不足,让村民先签字确认收到改造款、等下批资金到位后再发放,将32户村民的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15.55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生活支出。2017年6月,李庆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资金已被追回并发放给村民。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二塘镇大展村党支部原书记卢瑞峰弄虚作假骗取扶贫猪苗等问题。2015年9月,卢瑞峰在组织实施香猪养殖扶贫项目中,通过编造虚假发放表、截留猪苗等方式,个人违规获利1.28万元,并收受猪苗出售人“好处费”0.47万元。此外,卢瑞峰收受4户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计1.06万元,收受村屯绿化建设项目承包人“好处费”0.7万元。2017年8月,卢瑞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四川省理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尔乓,副局长张利等人因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被问责。2015年8月至9月,理县泰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施某某通过虚报53头种猪的方式,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8万元,并挪用扶贫资金8万元用于个人养殖基地建设。张利、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工作人员杨俊,时任下孟乡副乡长王政,下孟乡畜牧兽医站站长唐兑松等人在验收时未清点种猪数量、未测量圈舍改造提升情况,失职失责。2017年5月,何尔乓、王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利、杨俊、唐兑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云南省大关县供销联社副主任黄云斌在驻村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7年,黄云斌担任翠华镇翠屏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期间,在精准识别摸底调查工作中,未按要求对农户住房逐户拍照,而是对同一农户房屋从不同角度多次拍照并分别假冒为其他农户房屋。其负责的摸底调查、信息核查、农民纯收入计算等表册存在大量缺项、漏项等问题,导致所负责片区未如期完成摸底调查任务,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黄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曝光的6起典型案例看,有关涉案人员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法纪毫无敬畏,利用脱贫帮扶大肆谋利,有的费尽心思骗取,有的明目张胆作假,有的屡屡挪用贪占,有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不担当不尽责。这些问题严重损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伤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直接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背离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就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强调指出,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群众对一些地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现象非常反感,要认真加以解决。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纪委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全国两会精神,找准定位、服务大局,针对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高度关注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建设方面的问题,紧紧盯住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继续加大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的审查调查力度。要强化问责,对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严肃问责,决不手软。要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确保政治上过硬
—论深入开展好“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
一个地方的发展,干部是决定性力量,作风是关键性因素。当前,影响甘肃发展的最大“绊脚石”和“拦路虎”,就是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查摆,以知耻奋进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彻底祛除作风积弊,全力改善发展环境。
作风问题涉及面广、形式多样,但追根溯源,政治上不过硬是首要原因。事实证明,如果方向不正确、立场出问题,忘记了自己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政治要求,忘记了作为一名党员赖以立身的根本,就会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滋生繁衍出一系列作风方面的问题。同时,这些形形色色、林林总总的问题,也无一例外反映出党的领导弱化了,党建工作淡化了,主体责任虚化了。比如,履行“一岗双责”流于形式,各项学习制度有名无实,党建工作处在一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态。这个源头性问题不解决,基础不打实,各项工作势必“地动山摇”。
所以,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必须着力解决政治上不过硬、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具体而言,就是要重点解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重大原则上立场不够坚定、旗帜不够鲜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搞“爱惜羽毛”、不敢较真碰硬、听之任之的问题;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打折变通,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党建业务“两张皮”、省直机关党建“灯下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漠、教育监督管理缺失、压力责任传导逐级衰减的问题。
切实解决好上述问题,既要深化理论学习,也要加强政治建设。要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要抓好政治建设这个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好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省直部门党建“灯下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等问题为突破口,充分把党建责任层层传导到“神经末梢”,真正让党建工作实起来、严起来,以党性强作风,以作风促发展。
作风过硬,首先在于政治过硬。只有锤炼政治品格、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才能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让我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四个意识”融入血液、铸入灵魂,真正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创甘肃发展的新境界。